百度统计和谷歌广告

职业健康记于心 防治工作始于行 黔西南州推出职业病防治警示教育宣传片

《工伤保险条例》规定,职工患职业病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。不同于突发的工伤事故,职业病具有隐匿性和迟发性,并且通常属于不可逆性损伤,痊愈的概率较低。

近年来,国家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,大力推进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,密切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。黔西南州积极开展工伤预防专项工作,加大职业病防治宣传力度,推出职业病防治警示教育宣传片,讲解相关法律法规、展示职业病典型案例、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,提醒广大劳动者做好相应防治措施,将职业健康记于心、践于行,让防治工作落在平时、落在点滴。

为您推荐

发表回复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

返回顶部